深圳醉驾处罚标准十月份 醉驾从重处罚有判十个月的吗
一、深圳醉驾处罚标准十月份
1、醉驾受检测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毫克就属于醉酒驾驶。
2、处罚深圳市交警部门对于查获的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凡是配合执法的,一律执行最低3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3、态度恶劣拒绝执法的,将分别面临5天、10天甚至1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存在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还可能被累计作出2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二、醉驾拘留多久,酒驾处罚标准
关于醉驾处罚标准拘留多久的回答为《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2]《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三、醉驾从重处罚有判十个月的吗
1、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可抗力一般表现为灾难性事件,如台风、地震等。而情势变更则表现为合同基础动摇,即当事人缔约之际期待和重视的事实消除或并未出现,如价格暴涨暴跌等。
2、两者的适用程序不同。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时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各国法律都规定,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并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则因不可抗力而履行不能的一方当事人享有法定的变更、解除权,可以直接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或变更合同。但在情势变更的情形下,当事人要援用情势变更原则救济自身利益,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请求法院做出裁判,如果法院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则该当事人仍应履行合同义务。
3、两者之间不存在对应的关系。在相互关系上,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也就是说,不可抗力的发生并不必然导致情势变更,如果不可抗力并没有导致使合同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而引起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就没有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可能。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不仅局限于不可抗力,还包括意外事故和其它事件。
4、两者的功能不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事由,在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中均可适用,一旦出现了不可抗力,则产生债务人依法被免于承担民事责任,也可导致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而情势变更原则属于合同履行的原则,其功能在于指导合同正常履行。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势变更的出现仍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从而应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
5、两者的后果不同。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都能导致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但是两者产生的后果存在明显的差异。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无论是全部不能或一部分不能,也无论是一时不能或永久不能,都必须是该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而适用情势变更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情形,则并不要求合同履行不能,而此时合同仍然能够履行,只不过履行代价过于高昂,且强行履行将导致合同当事人之间出现严重的利益不平衡状态。
四、你好,问一下醉驾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酒后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
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五、深圳醉驾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在深圳,醉驾的处罚如下
1、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风险很大,极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会对自己和别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重大损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