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纠纷 > 迁移房屋土地使用证需注意哪些事项?

迁移房屋土地使用证需注意哪些事项?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13:22:47房产纠纷1174
迁移房屋土地使用证需注意哪些事项?

一、以前办的房产证,现在办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办

需要办理的;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不办理会影响你后期的二手过户,产权问题有一定的干扰,费用是当地情况而定。扩展资料一,办土地使用证具体流程如下

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

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

3、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

4、5个工作日后带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委托人办理吗,流程是什么?

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委托人办理,流程是需要携带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等待通知结果即可。具体情况有可能会有变动,但是基本流程大方向不变,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三、土地证办理流程,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四、私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有没有法律规定


1、申请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

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4、审批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9362.html

分享给朋友:

“迁移房屋土地使用证需注意哪些事项?” 的相关文章

小产权房产买卖纠纷的解决方法

小产权房产买卖纠纷的解决方法

一、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小产权房产买卖纠纷的处理 小产权房屋买卖发生纠纷,归根到底是利益的拉扯,所以大家在购买小产权房屋时要谨慎一点。不过也不用太担心,虽然发生小产权房屋纠纷时,法院会根据法律大都判房屋的所有权为卖房人,但同时法院也会去调查,如果有查到,卖房人是觉得房屋要涨价了,能获得更大的利益了,要回房子,买房人可以以此向法院去申诉,法院会公平并且合理的去处理,一般结果是双方获得的利益差...

买房子没有交房怎么起诉中介 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过户?房产证没有过户可以过户吗?

买房子没有交房怎么起诉中介 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过户?房产证没有过户可以过户吗?

一、买房子没有交房怎么起诉中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

融资租赁出租人解除权有哪些 租赁合同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融资租赁出租人解除权有哪些 租赁合同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融资租赁出租人解除权有哪些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

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二套房房产税是多少,二套房征收房产税的标准是什么

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二套房房产税是多少,二套房征收房产税的标准是什么

一、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及时间,掌握公积金贷款时间,才能享受贷款优惠。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及时间,掌握公积金贷款时间,才能享受贷款优惠。

一、公积金贷款多久能下来,怎么规定的 1、前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获得贷款资格的时间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后期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所需要的时间长短不一。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

公租房、廉租房和廉租房在浙江有何不同?

公租房、廉租房和廉租房在浙江有何不同?

一、浙江公租房廉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不一样的? 您好!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租金是公共租赁住房2、(简称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什么构成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什么构成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

一、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什么构成 1、专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简称为专有权,是指区分所有人对其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所享有的单独所有权。所谓专有部分,是指具有构造上及使用上的独立性,并能够成为分别所有权客体的部分。2、共有权共有权,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是指区分所有人依据法律、合同以及区分所有人之间的规约,对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基地使用权、小区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等所共...

2023年廉租房与公租房如何区分

2023年廉租房与公租房如何区分

一、2023廉租房与公租房要怎么样区分 1、概念的差异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它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