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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要吗?女方没有工作,法院如何判?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12:00:43婚姻家庭1051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要吗?女方没有工作,法院如何判?

一、女方没有工作离婚,孩子抚养权能要吗

女方没有工作离婚可以要抚养权。人民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二、抚养权给了孩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不依法支付双方婚生子女抚养费,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男方要求其支付。关于男方在离婚后,另案起诉主张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女方如果不想将双方婚生子女抚养权让给男方,则应当积极应诉,搜集整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证明未成年子女随己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或者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严重传染性疾病、赌博、吸毒等不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以实现保住抚养权的目的。看到这儿抚养权判给女方男方不给孩子怎么办的问题应该有答案了吧。

三、你好,问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1、一般孩子2周岁以下,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有过错

2、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没有领到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双方可先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会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如果双方就抚养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参考双方分居期间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如果没有支付抚养费或者没有分居,那么则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

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五、男方不给抚养费,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六、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若对方拒绝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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