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可不交物业费吗?
一、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业主是可以不交物业费的。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业主履行支付服务费业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引用法规
[1]《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二、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业主能不交物业费吗
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引用法规
[1]《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三、物业企业不履行义务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物业企业不履行义务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引用法规
[1]《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