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伤认定,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一、辞职后工伤认定,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对于辞职后工伤认定,能申请劳动仲裁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员工不想干了,辞职后能申请劳动仲裁吗的回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工单位自用功之日起一个月内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如果你已经在公司超过一个月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又在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没有拿到一个月经济补偿的情况下被辞退,建议搜集好你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明,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第一,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因未签订合同支付给你工作以来的双倍工资第二,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你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未满半年超过三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赔偿,未满一年超过半年的按一个月赔偿)第三,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上班以来的社保具体还是要看你上班了多久,能拿到多少工作过的证据了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三、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4、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四、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1、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的资料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