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有哪些啊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主要作用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有哪些啊
1.(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一个作品或者说明一个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一个作品或者说明一个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该如何规定的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包括许可对方使用的权利类别,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限,写清楚许可使用的权利是否属于专有使用权,此外要标注清楚专利权许可使用费,违约责任等条款。在我国,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是不能随便使用他人作品的。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主要作用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通过登记,可以
(一)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二)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三)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登记,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四)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五)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六)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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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著作权有物权的一般属性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著作权拥有物权的一般属性,物权的一般属性是当事人对于特定的物享有的直接支配权和排他权,而对于著作权人来讲,著作权人对本人的作品是享有排他、独占的权利的,除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强制许可的情形,其他情况下使用别人的作品需经过权利人的同意。
五、一般著作权属于支配权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著作权是不属于支配权的,因为著作权跟其他商标权、名誉权是不同的,著作权当事人是有权利来支配自己的作品的,且著作权受到侵害时,也要根据具体侵害程度来决定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