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厂宿舍死亡,应该算工伤吗?
一、员工在工厂宿舍死亡,应该算工伤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二、员工在工地外死亡的算工伤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劳动者在工地之外去世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不属于工伤的标准,也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发疾病去世,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赔偿。
三、上班时间在家死亡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把腰扭伤属于工伤。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把腰部扭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把腰扭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四、在工地的宿舍死亡算工伤吗
在工地上中暑死亡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应当认定为工伤。最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意见稿也明确指出,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此外,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因此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应该属于工伤。
五、员工在工地意外死亡算工伤吗
工人晚上在工地睡觉时死亡,不是工伤或视同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工人晚上在工地睡觉中死亡,并非突发事故伤害死亡的,是突发疾病死亡,但虽然在工作区域,但并非工作时间,也并非工作岗位,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的视同工伤条件,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工伤。所在单位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工人晚上在工地睡觉中死亡,是因病死亡,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的规定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1]《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六、工地工人在工地死亡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