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不注销原公司是否可以 公司注销后,公司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吗
一、公司合并不注销原公司是否可以
公司合并可以不注销原公司。公司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如果是吸收合并的,仅需要注销被吸收的公司即可,另一个公司并不需要注销。如果是新设合并的,则原来的两个公司都需要注销。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二、公司合并不注销原公司可以吗
1.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中,公司合并之后另外一个公司就不会存在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以前公司的所有项目都会消失。
2.《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三、公司注销后,公司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公司注销后,公司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吗”问题回复如下您好,针对您提问的关于公司注销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的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答案,请参考。可以。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劳动者仍可以将单位的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来主张权利。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引用法规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六条
四、公司被起诉了可以注销吗公司注销后还能被起诉吗
公司注销后不能被起诉。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情况,可以起诉该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7修订)》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7修订)》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
五、被吊销的公司可以吸收合并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被吊销的公司不可以吸收合并。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因此,被吊销的公司不可以吸收合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因本法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