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以公司为主体诉讼吗,怎么规定的
一、股东代表诉讼以公司为主体诉讼吗,怎么规定的
股东代表诉讼与公司息息相关,从程序启动来看,股东需要在公司完成法定前置程序;从诉讼程序上讲,诉讼进行过程中,公司是提供相关事实证据的最重要来源,公司的到庭和陈述既有可能帮助原告胜诉,也有可能使得法院认定原告的诉讼行为是滥诉,那么股东代表诉讼以公司为主体诉讼吗,怎么规定的?
二、以公司名义起诉股东的,股东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吗
实际上,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具有法律拟制人格的民事主体,公司有自己的名称、住所、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由自己的住所。作为民事活动的主体,其在参与民事活动的过程中,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维护权益。公司对公司的诉权,也是公司法赋予公司的权利。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人,其对公司富有缴纳出资的义务,也有参与对公司管理的权利。一旦公司的股东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公司即可以履行其权利,起诉股东。公司起诉股东,一般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或者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下,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或追讨出资。
三、股东能代表公司诉讼吗
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但是这种行为的实施有着相应的前提条件的,也就是公司法人本身拒绝行使相应的诉讼权,作为公司股东,为了维护公司的权益可以代为行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 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2]《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3]《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4]《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