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诉案件程序怎么走 案件重审应该怎么样走程序
一、直诉案件程序怎么走
1、直诉案件程序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2、直诉案件与其他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一样,都需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这三个阶段,唯一不同的是直诉案件缺少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也就是说,直诉案件跳过了审查批准逮捕环节,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直诉案件”,通常是指把没有被批准逮捕而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
3、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侦查部门应当在立案后二年以内提出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侦查部门应当在解除或者撤销强制措施后一年以内提出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
引用法规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零一条
二、刑诉法起诉直诉案件是怎样办理的?
公安机关在侦察完毕后,直接向检察院提交起诉意见书,同时将案卷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由后者向法院提起公诉。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三、案件重审应该怎么样走程序
1、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立新的案号。
重审案件的产生,是二审法院对一审案件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对一审案件未生效裁判依法予以发回重新审理的过程。原审案件是否接案是以程序是否审结为依据,而不以裁判文书是否生效作为依据。发回重审案件经过二审,在审理程序上已意味着接案,
因此,对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按照新的案件予以重新立案编号,且根据发回重审案件的时间在立案庭受理案件的排序中决定编新号,其中包括年份及序号。至于要体现重审的过程,大可不必在案号上体现出来,可以在重审的接案文书中已于体现。
2、发回重审案件,在立案以后,送达的文书可以不按初审案件程序中规定的文书种类送达。
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在案件发回重审之后,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这时,则应按初审案件一样,将变更或增加的诉讼请求部分告知对方当事人。当事人没有变更诉讼请求的,只需在立案以后,通知当事人领取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即可。
3、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四、案件重审怎么样走程序
对案件进行重审的程序是1、确定管辖法院;
2、人民法院进行庭前审查,需要审查的为一般事项和被告单位的相关情况;
3、法院开庭审理;
4、补充起诉;
5、人民法院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