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破产后土地所有权归谁 农村土地确权,土地确权后女儿可以继承吗
一、乡镇企业破产后土地所有权归谁
如果原乡镇企业使用的土地是集体土地的话,破产后,土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如果企业所占用的土地已经划拨或者转让给企业自身所有的话,破产后,企业仍具有所有权,可以在拍卖后将财产算入破产财产。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二、乡镇企业改制后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什么
1、集体企业改制不包括土地所有权。
2、集体企业改制,改制的是企业资产和员工,涉及土地权属方面的,是关于企业资产方面的改制。
3、我国土地所有权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对于企业来说,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企业改制过程在应当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在涉及土地方面,评估的只能是土地使用权而不可能是土地所有权。所以,集体企业改制不包括土地所有权。希望以上对乡镇企业改制后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三、农村土地确权,土地确权后女儿可以继承吗
所谓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利用权利的确定和确认,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府的相关政策确定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以及其他权利的隶属关系等的占据,会导致我们的土地向西方一样开始大搞农场。我们都知道西方的农民土地都是大包形式的,一家是户主其他的人都是雇佣关系,将形成这种土地确权之后,其实很多的农民还是失去了一定的自由,虽然说可以引进大量的现代化机器和设备,很多人在土地使用权上面却失去了自由性的,这样也会导致很多人没有土地可种。而根据资料显示如今土地确权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不能够进行继承,目前土地是采用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重新分配,家庭承包也就是说以户籍为单位,如果子女的户口迁出那么则不能够享受到土地使用了,如果户口还是在本地,则是通过集体的土地承包来确权土地,而如果外迁至城市或者其他群里,则不能够享受到土地继承。而且也有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承包地如果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会发生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简单而言,如果不是一个户头的,子女只能继承林地等耕地,口粮田和自留地村集体收回,其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继承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把户口迁出了,则不能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却不能继承土地。以上就是农村土地确权后可以继承吗的解答。请采纳。
四、村里是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权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村里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的、承包地被征收的、承包地使用价值丧失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且承包经营权的提前终止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可以收回。
五、镇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
我国的镇政府一般无权征地。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乡镇是否有权收回
在承包期以内不得予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