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后,还能恢复继承权吗?放弃继承后,能否恢复继承?
一、放弃继承权,还能产生代位继承吗、放弃继承权后,还能恢复继承权吗
放弃继承权的,不能代位继承。放弃继承权后一般不能恢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二、书面放弃继承权参加诉讼时可以做证人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已经书面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是可以作为证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均有出庭作证的义务,除非当事人不能正确表达相关意思。在继承权纠纷案件中,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是可以出庭作证的。
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怎么处理,继承人可以告别继承人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有什么硬性规定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又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三)不得放弃继承权的情形上述《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四)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采取合法的形式,上述《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引用法规
[1]《意见》 第46条
[1]《意见》 第47条
[2]《意见》 第50条
四、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1、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2、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放弃了继承权,自不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负担清偿的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可以因此而不履行法定义务。比如,负有扶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即使放弃了继承权,对被继承人生前因生活、就医所形成的债务,仍应在自己的义务范围内负担必要的偿还责任。又如,继承人不得以放弃对已故配偶的遗产的继承权为由,规避对双方子女的抚养义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
五、放弃继承权,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
继承权的放弃诉讼时效有着以下规定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就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 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放弃继承权的人不继承遗产,通常条件下,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既不表示接受又未表示放弃时,便推定为放弃接受遗赠。被放弃的遗赠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时,即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主动放弃或法定期限届满没有表示接受而实际放弃遗赠的受遗赠人,不再承担遗赠人所附加的有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