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将房子卖给一个人,没办理过户,后来将房子卖给另一个人且办了过户怎么办
一、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缴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
3、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二、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具体在哪里办理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三、将房子卖给一个人,没办理过户,后来将房子卖给另一个人且办了过户怎么办
1、这种情况叫做一房多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同一商品房重复销售的行为,其实质是一种欺诈行为。
2、从权属管理规定看,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过户手续或合同登记备案的买受人将优先获得该房的所有权,而其他买受人只能依据买卖合同追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约责任。
3、对于开发商存在的“一房二卖”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第(二)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规定。
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四、房屋过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