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抚养费给付按约定还是法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抚养费给付按约定还是法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8:10:04婚姻家庭1079
抚养费给付按约定还是法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抚养费给付按约定还是法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抚养费给付可以按约定也可以法定。
根据《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

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引用法规
[1]《民法》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1]《民法》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二、怎么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三、赡养费的规定,赡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以下是赡养费的支付标准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笔者认为,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确定由义务人承担。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对很多老人来说,赡养费关系着自身晚年生活的质量好坏。

四、没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抚养费需要支付到何时?

一般抚养费都是通过协商决定,但也可能出现后续出现意外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及时和对方进行沟通协商,相信都可以谅解,但如果是自身有劳动能力的,可能会涉及到对方上诉强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情况。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6990.html

分享给朋友:

“抚养费给付按约定还是法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的相关文章

义马市哪里能办理离婚证 户口在异地,但是在当地办的结婚证,去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义马市哪里能办理离婚证 户口在异地,但是在当地办的结婚证,去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一、义马市哪里能办理离婚证 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般是义马市民政局及下属民政所。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引用法规[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二、驻马店市哪里...

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吗?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 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这个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吗?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 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这个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吗

一、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吗? 若婚前已经全额支付了房屋的全部价款,且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在结婚后与对方没有其他的特别约定,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

无单位集体户,能否用户籍证明办理结婚证?

无单位集体户,能否用户籍证明办理结婚证?

一、集体户没有单位,拿户籍证明是否可以办理结婚证 1、集体户口办理结婚证集体户口对结婚不会造成任何问题,但相对来说,双方都是集体户口的,或者一方是集体户口,另一方是外地的,有些人才中心会要求集体户口人员结婚后户口迁走。主要是基于中国独特的计划生育责任政策,所在的社区、街道、公安和人才市场本身,都不愿意承担计划生育的管理压力。2、集体户口一般包括挂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和挂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办...

彩礼多少钱合适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处理

彩礼多少钱合适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处理

一、彩礼多少钱合适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对于彩礼金额的多少,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给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彩礼依附于婚约,若婚约解除,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龙海市港尾镇怎么办理离婚 在哪里可以办离婚,在哪里可以办离婚手续

龙海市港尾镇怎么办理离婚 在哪里可以办离婚,在哪里可以办离婚手续

一、龙海市港尾镇怎么办理离婚 办理离婚的手续具体如下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2、如果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二、在县里登记的结婚,可以到直属的市里办理离婚吗 你好,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你看一下你们一方常住户口在哪...

监护人的种类是如何规定的 法定监护人有几个 , 是怎么规定的

监护人的种类是如何规定的 法定监护人有几个 , 是怎么规定的

一、监护人的种类是如何规定的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①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②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③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二、监护人可以有几个,是怎么规定的 一、担任监护人的人员有顺序之分,但同一顺序中担任监护人的...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继承人有效期是多久?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继承人有效期是多久?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继承人有效期是多久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有什么硬性规定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又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三)不得放弃继承权的情形上述《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四)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采取合...

法定继承人是遗嘱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人可以不是法定继承人吗

法定继承人是遗嘱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人可以不是法定继承人吗

一、法定继承人是遗嘱继承人吗 法定继承人是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即按照遗嘱的继承遗产的人,由遗嘱人指定,又称指定继承人。遗嘱人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同时我国法律规定了遗嘱人还可以把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因此,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并非相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