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屋归属难以达成一致,如何解决?
一、夫妻离婚后,房屋归属无法达成协议,应该怎么办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协议离婚,男方把房子给女方,房子是男方的,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过户吗
存在以下情况
一、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
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
二、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
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就比较好办理了。按照正常的过户手续办理即可。
三、请问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想过户给孩子,但是有贷款未还清,该怎么办
关于离婚房贷未还清如何过户的回答为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法应根据情况判决归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换言之,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由于设定了抵押权,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以转让所得优先清偿银行贷款。所以,该房屋在贷款还清前属于产权不完全的房屋。所以,对于该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四、协议离婚不行怎么办,无法协议离婚怎么办
无法协议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随时去被告住所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除此之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