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工伤死亡小孩残废抚养费算吗?死亡子女抚养费标准多少

工伤死亡小孩残废抚养费算吗?死亡子女抚养费标准多少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7:15:34婚姻家庭943
工伤死亡小孩残废抚养费算吗?死亡子女抚养费标准多少

一、工伤死亡小孩残废抚养费么算的,死亡子女抚养费标准多少

1、工伤死亡不叫子女抚养费,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子女每月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30%。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二、工伤死亡抚养费,子女扶养费以及配偶是怎样的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可来电咨询

三、工伤死亡孩子抚养费一般有多少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有子女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儿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其年满18周岁。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工伤死亡孩子抚养费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四、孩子抚养费一般多少,抚养费是多少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

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五、子女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以上是对一般抚养费是多少的回答。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六、小孩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

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以上就是关于小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的相关问题祝大家生活愉快,事业蒸蒸日上。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6514.html

分享给朋友:

“工伤死亡小孩残废抚养费算吗?死亡子女抚养费标准多少” 的相关文章

代写遗嘱没有写见证人是有效的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代写遗嘱没有写见证人是有效的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一、代写遗嘱没有写见证人是否有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要写见证人的代写遗嘱是无效的。代写遗嘱不光一定要有见证人在场,而且这个见证人也是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比如该见证人肯定不能够是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且见证人必须是两个以上和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才可以。二、代书遗嘱见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有效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对于代书遗嘱来说,见证人不出庭作证也是有效的,代书遗嘱需要是立遗嘱人口述,由见证人代替遗...

男女结婚女方户口迁移到男方,户口迁移时间有限制吗?

男女结婚女方户口迁移到男方,户口迁移时间有限制吗?

一、男女结婚女方户口迁移到男方,户口迁移时间有限制吗 1、对于户口迁移,并没有做出时间限制。但如果已经办理好了准迁证,准迁证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在45天之内办理好户口迁移,否则准迁证就失效了。2、户口迁移注意事项1、更换新身份证女方户口迁移到男方户口上之后,户籍就不再是原来的地址,所以需要到公安机关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2、户口迁移原则户口迁移并没有规定需要女方迁入男方,所以男方也是可以迁入女方户口...

家暴报警记录保留多久 家暴报案记录有效期多久

家暴报警记录保留多久 家暴报案记录有效期多久

一、家暴报警记录保留多久 1.一般报警有两种保存。一种是电脑保存,就是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是半年。还有一种是110民警手里拿的手写的110出警登记,这个时间能更长。如果110民警没有当场解决家暴问题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2.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

独生子女费哪里领? 别人已领独生子女补助费,自己为什么没有收到

独生子女费哪里领? 别人已领独生子女补助费,自己为什么没有收到

一、独生子女费哪里领? 1、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奖励费一般都是直接将这笔费用打到工资卡上。2、无用人单位的,可以凭劳动手册到户籍地所在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再到居委会或街道(镇)人口计生办公室领取。二、常州独生子女费怎么领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领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二)农村居民由乡(镇)财政支付,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三)其他...

婚前协议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婚前协议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一、婚前协议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您好,关于“婚前协议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所谓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对婚前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并对这个约定办理公证,由公证处对双方的签约行为和协议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审查,确保夫妻双方今后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效保护各自的...

起诉对方重婚开庭后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和法律规定

起诉对方重婚开庭后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和法律规定

一、起诉对方重婚开庭后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重婚案件开庭后法院会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被告方逃脱,自诉人因为患有严重的疾病没有办法出庭,也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被告方有严重的疾病,没办法正常出庭等情形下,法院都会中止审理,等造成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会恢复审理程序。二、公民个人起诉重婚罪什么程序,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民个人起诉重婚罪首先是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的。因为...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哪些证件和法律规定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哪些证件和法律规定

一、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1、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3、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4、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5、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

独生女出嫁了父母土地可以归谁呢 独生女出嫁了父母土地归谁

独生女出嫁了父母土地可以归谁呢 独生女出嫁了父母土地归谁

一、独生女出嫁了父母土地可以归谁呢 公民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存在土地归谁的问题。土地永远是归国家所有。不过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随着土地上的建筑物被继承而随之转让给继承人,所以独生子女出嫁的;如果父母去世后孩子继承了父母的房屋的,则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的使用权会随之转给该子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