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该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办,按照以下程序去进行1)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现场应当怎么办?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将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应急车道上,并且迅速报警,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二、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怎么办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发生该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立即报警,妥善保管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造成人员伤亡的,拔打急救电话。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警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配合交警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以及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之后,可以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也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2]《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3]《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