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是怎样的 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
一、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四点1、一方有重婚的行为;
2、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二、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四点1、一方有重婚的行为;
2、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三、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
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如下
(一)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适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二)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或致病需要医治等等。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赔偿的范围。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也包括由精神利益损害所引起的间接财产损失,例如,配偶身份解除使得无过错方配偶会失去原以配偶身份预期可得的财产利益。除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之外,配偶精神利益损害还应包括纯粹的精神利益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的非财产因素的损害。
四、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精神补偿费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四点1、一方有重婚的行为;
2、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五、离婚补偿金怎么算,离婚补偿费是怎么算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关于离婚补偿费怎么算这一问题,依据司法解释的和在审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的具体做法,我们大致认为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1、加害人过错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
2、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婚与与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权行为更恶劣。
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同样的侵害行为,因不同的承受能力,受害方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
4、当地经济条件,这主要考虑执行上的问题。
5、其他情节,比如结婚时间的考虑,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投入越多,时间越长,期待将来对方能够回报的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