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否继续给付?

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否继续给付?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7:08:44交通事故1192
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否继续给付?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否继续给付

即使在定残后意外身亡,还是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受害人在确定伤残等级后,因非原交通事故的原因而意外死亡的,伤残赔偿金应继续按照法定年限支付,最长为自定残之日起20年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赔偿金继续给吗

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赔偿金继续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引用法规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三、事故致人残疾后受害者死亡应继续支付残疾赔偿金吗

不应该继续支付残疾赔偿金。如果劳动者劳动能力丧失后未来的收入已经清晰恒定,则不应再承担之后的残疾赔偿金,而且一般是二十年的时间期限。
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劳动能力全部或部分丧失而导致未来收入减少的一种损失赔偿,其本质是对受害人日后可得利益即逸失利益的赔偿。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四、因交通事故死亡,76岁老人的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1.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标准按照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五、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如何计算死亡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确定应适用的标准。

1、受害人是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或学习满一年以上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例如下列情形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1、本人虽然没有收入来源,但随其配偶、子女在城镇生活的;

2、随父母生活的未成年人,其父或母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

3、农村户口的未成年人在城镇上学、生活的。

2、受害人是农村居民,其所在集体的土地被国家征收或者其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致其无法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3、从城镇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退休后回农村居住生活,定期从单位领取退休工资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4、受害人住所地由农村县市区划调整为城区的,其仍在原住所地务农、居住,主要收入来源为务农收入,消费水平也和一般农民基本相同,适用农村居民标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6144.html

分享给朋友:

“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否继续给付?” 的相关文章

野象踩坏路边车辆保险赔偿吗?

野象踩坏路边车辆保险赔偿吗?

一、野象踩坏路边车辆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 会,如果车是被大象踩坏的导致当事人车辆受损,保险公司一般会按照无事故现场进行处理,赔偿70%。当然如果当事人购买了不计免赔,则赔偿情况会有所变化。当事人需要在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立案处理,保险公司会派出查勘人员前来查勘,确认事故是否属实,然后会给车辆定损,开出价单,然后修理、理赔。《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第四条被保险人义务(一)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

交通事故赔偿,有交强险吗 交通事故赔偿,有没有交强险

交通事故赔偿,有交强险吗 交通事故赔偿,有没有交强险

一、交通事故赔偿,有交强险吗 交通事故赔偿,有交强险。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五条,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引用法规[1]《机动车交通...

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一、问一下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

婚车上遮挡车号牌应受罚吗 故意遮挡车号牌怎么处罚?

婚车上遮挡车号牌应受罚吗 故意遮挡车号牌怎么处罚?

一、婚车上遮挡车号牌应受罚吗 1、在婚车的号牌上贴上“百年好合”等,属于故意遮挡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按照上述规定,依法应受到警告或者罚款20至200元的处罚,因此交警对每部车处以50元罚款是有依据的。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90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

常州违章停车贴单多少,罚款金额是多少

常州违章停车贴单多少,罚款金额是多少

一、常州违章停车贴单多少,罚款金额是多少 停车被贴条的,一般需要去给车主贴单子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到交警队之后,交警给车主开个罚单,然后车主去银行交钱就行了。1、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

妨害公务罪可以单处罚金吗?如何处理?

妨害公务罪可以单处罚金吗?如何处理?

一、妨害公务罪可单处罚金吗,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妨害公务罪可单处罚金。构成该罪的,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而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就可构成该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

车辆所有权转移应以交付还是登记?

车辆所有权转移应以交付还是登记?

一、车辆所有权转移应该是以交付还是以登记 1、以交付作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的有车辆所有权的转移。车辆所有权在物权性质上属于特殊动产所有权。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自当事人交付之日起生效,登记仅作为公示要件,如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

道路交通事故未处理完,肇事车能否被提走

道路交通事故未处理完,肇事车能否被提走

一、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处理完,肇事车能否被提出来 能够拿车的。安全事故产生后要不是很严重的安全事故,沒有死亡结果,工作人员应当在10个工作中日作出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取得认定书的第三天就可以拿车了。从事故认定书出去到拿车的这三天是交给另一方明确提出你的法院强制执行的時间,如果另一方明确提出了保护,能够交保证金把车取走。二、交通事故车辆报废定损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辆定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交通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