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公证后,继承权能否撤销?
一、放弃继承权公证后,继承权公证撤销得了吗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后一般是不能撤销的,只有违法或是与事实不符有错误的情况才能撤销。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2]《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
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1、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2、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放弃了继承权,自不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负担清偿的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可以因此而不履行法定义务。比如,负有扶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即使放弃了继承权,对被继承人生前因生活、就医所形成的债务,仍应在自己的义务范围内负担必要的偿还责任。又如,继承人不得以放弃对已故配偶的遗产的继承权为由,规避对双方子女的抚养义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
三、放弃继承权,还能产生代位继承吗、放弃继承权后,还能恢复继承权吗
放弃继承权的,不能代位继承。放弃继承权后一般不能恢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四、继承权多个继承人放弃后,继承人是不是就可以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有什么硬性规定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又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三)不得放弃继承权的情形上述《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四)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采取合法的形式,上述《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引用法规
[1]《意见》 第46条
[1]《意见》 第47条
[2]《意见》 第50条
五、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有哪些,继承权放弃可以再撤销吗
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方式。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
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
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
按照民法原理,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做出就发生效力,对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许任意变更。但是如果放弃继承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做出的,可以向法院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六、放弃继承后可以再继承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放弃继承后不可以再继承。如果是在遗产处理之前将会根据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这样的一种遗产,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没有将遗产进行分配,所以是有可能来得及的,但是如果是在遗产已经分配结束之后,那么肯定是不能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