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界定中次责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次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和标准。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怎么赔偿?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怎么赔偿?”的回复如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包含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主要责任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责任,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在公安部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提到事故责任的类型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五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