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分财产会吃亏吗 离婚财产可分吗,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离婚再分财产会吃亏吗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在道德上也许存在理亏的现象,但不能说就吃亏,因为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是平等的,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故先起诉不等于一定能判离,也不是说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做出让步。也有些是因为双方有约定过“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将放弃所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担心提出离婚,就没有财产。事实上,这种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是觉得不离婚不行,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二、起诉离婚的一方财产分配上会吃亏吗
一、复户条件:原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恢复户口(一)参军复退回本市。(二)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转学等回本市。(三)劳改释放、解除劳教或少管后回本市(包括假释、保外就医)。(四)出国、出境后回本市。(五)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回本市定居。(六)持《户口迁移证》或遗失《户口迁移证》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七)凡2004年1月1日之后到国内外其他地方就业、学习、生活后回本市。(八)属失踪(死亡)重新出现要求恢复户口。二、所需证明材料:除需提供入户地屋主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同意迁入的书面意见外,按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属参军复退回市的,凭《退伍证》、区军队转业办公室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入户证明。(二)属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转学等回市的,除凭入户地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属退(休)学回市入户的,还需学校退(休)学证明,属大专院校转学的,还需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属毕业回市入户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三)属劳改释放、解除劳教或少管后回本市(包括假释、保外就医)的,凭释放证明(副本)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属假释和保外就医的,凭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假释、保外就医证明。(四)属港澳同胞回市定居的,须提供原本市户籍证明、《港澳通行证》。对经批准单程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港澳方取消港澳居民身份,遣返回内地的,凭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办理户口通知》。三、离婚财产可分吗,离婚财产怎么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2、孩子已经年潢18周岁,原则上不再需要抚养。
3、因男方曾患过精神方面的疾病,如没有治愈时,离婚前需通过特别诉讼程序确定其监护人,由其监护人代理其进行离婚诉讼。
4、如果男方是在婚后患过精神方面的疾病,在此种情况下,即使通过诉讼,其监护人同意女方离婚请求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如果男方是在婚产即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婚后未能治愈的话,则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以上是对离婚怎么分财产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四、离婚后财产怎么分,比如对方没钱,还用信用卡欠一大把钱,钱都要我这里分吗
你好!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五、我打算离婚,首付都是借的,还刷了信用卡,自己没有一分钱,离婚怎么分房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