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是否需要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侵犯著作权不盈利需要赔偿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需要。侵犯著作权没有盈利也会给著作权人带来经济损失,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金额根据侵权对著作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通常在50万元以下,不能确定实际损失的,按照法定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二、著作权侵权能要求赔偿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著作权侵权,可以要求赔偿。具体如下
1、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
2、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引用法规
[1]《著作权法》 第五十四条
三、被起诉侵犯著作权要赔偿多少,有没有规定?
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赔偿标准并没有固定的数值,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关于著作权的赔偿标准通常按照给著作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也可以参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金,若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难以计算,可以按照著作权使用费确定赔偿金。
四、侵害名誉权的侵权行为被发现之后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侵害名誉权的侵权行为被发现之后需要支付赔偿金,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名誉权受损的一方具体的侵害来确定,通常情形下,名誉权案件的赔偿金在一万元以上,若是导致了他人精神受损,此时赔偿金会增加。对于没有能力支付名誉权赔偿金的主体,可以申请延期支付。
五、财产侵权能要求损害赔偿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1、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2、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
2,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3、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5、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水电费、房屋租金、职工基本工资等。但不赔偿法人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在此期间必定能获得的利益,也不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一切开支,而只是赔偿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并且是赔偿损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6、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的必然减少或消灭。其次,除直接损失外,可预期利益、间接损失都是相对人未实际取得的利益,不能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无法实际取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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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侵害著作权超过诉讼时效还需要赔偿吗
著作权超过诉讼时效的,侵权人仍需要赔偿,只是当义务人提出时效抗辩时,义务人在法律上可以不履行义务。超过诉讼时效并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消灭了,权利人还可以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