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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在受伤多久后进行,具体规定有哪些?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4:57:40工伤赔偿1959
工伤鉴定在受伤多久后进行,具体规定有哪些?

一、受伤多久能做工伤鉴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需要做工伤鉴定,经过鉴定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就可以享受工伤的待遇,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保险公司会给予补偿,劳动者休养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要按时发放。

二、工伤多久可以做伤残鉴,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工伤职工申请伤残鉴定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是工伤认定决定已经作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4]《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三、工伤申请后,多久能做工伤鉴定?

1.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但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鉴定时间的早晚不会对伤残等级产生任何影响。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5.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021先咨询一下。上文便是我对工伤鉴定后能做工伤康复申请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四、工伤多久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时间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以上就是工伤鉴定时间多久的回答望采纳

五、外伤后多久能做工伤鉴定,有没有规定?

工作中受伤后,一个月内单位要给员工申请工伤鉴定,超过一个月未申请鉴定的,员工可以自己向有关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此时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六、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多久做

您好,关于工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的问题,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发生工伤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是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才可以申请。延展回答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

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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