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债务有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债务有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二、民法典关于离婚规定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民法典关于离婚规定有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离婚夫妻共同债务上诉状怎么写,有哪些法律规定
共同债务的离婚上诉状中,需要写明夫妻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代理人的基本信息,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上诉的理由,上诉的理由,上诉的事实,相关的法律依据,需要注明上诉状的书写时间,还要有上诉人的亲笔签字。
四、民法典的协议离婚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五、法律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需要在离婚协议书当中进行约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后,在离婚协议书中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