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代位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人的问题

代位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人的问题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5:04:39婚姻家庭715
代位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人的问题

一、代位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的问题

关于代位继承转继承 这个问题,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

二、转继承代位继承差别具体有何体现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

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亦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多种场合。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之中。

3、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被转继承人为享有继承权的全体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享有转继承权的人,通常都是被转继承人的若干法定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被代位继承人仅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两者的客体不同。转继承的客体为被转继承人未能分得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客体是被代位人不能取得的应继份。

5、两者的继承权利与义务不同。转继承引申出两个层次的遗产继受关系,转继承人所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同时还会发生其继承被继承人继承的权利义务。代位继承则是单一的遗产继受关系,代位继承人代替被继承人所继承的,只是被继承人继承的权利义务。

6、两者应继承份额的归属不同。转继承中可发生被转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归其配偶共有的情形;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期待的应继份则均归代位人,不发生与被代位人的配偶共有问题。

三、转继承代位继承差别具体有几种体现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

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亦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多种场合。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之中。

3、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被转继承人为享有继承权的全体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享有转继承权的人,通常都是被转继承人的若干法定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被代位继承人仅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两者的客体不同。转继承的客体为被转继承人未能分得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客体是被代位人不能取得的应继份。

5、两者的继承权利与义务不同。转继承引申出两个层次的遗产继受关系,转继承人所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同时还会发生其继承被继承人继承的权利义务。代位继承则是单一的遗产继受关系,代位继承人代替被继承人所继承的,只是被继承人继承的权利义务。

6、两者应继承份额的归属不同。转继承中可发生被转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归其配偶共有的情形;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期待的应继份则均归代位人,不发生与被代位人的配偶共有问题。

四、转继承代位继承差异具体有几种体现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

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亦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多种场合。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之中。

3、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被转继承人为享有继承权的全体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享有转继承权的人,通常都是被转继承人的若干法定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被代位继承人仅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两者的客体不同。转继承的客体为被转继承人未能分得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客体是被代位人不能取得的应继份。

5、两者的继承权利与义务不同。转继承引申出两个层次的遗产继受关系,转继承人所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同时还会发生其继承被继承人继承的权利义务。代位继承则是单一的遗产继受关系,代位继承人代替被继承人所继承的,只是被继承人继承的权利义务。

6、两者应继承份额的归属不同。转继承中可发生被转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归其配偶共有的情形;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期待的应继份则均归代位人,不发生与被代位人的配偶共有问题。

五、转继承代位继承差异有几种体现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

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亦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多种场合。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之中。

3、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被转继承人为享有继承权的全体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享有转继承权的人,通常都是被转继承人的若干法定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被代位继承人仅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两者的客体不同。转继承的客体为被转继承人未能分得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客体是被代位人不能取得的应继份。

5、两者的继承权利与义务不同。转继承引申出两个层次的遗产继受关系,转继承人所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同时还会发生其继承被继承人继承的权利义务。代位继承则是单一的遗产继受关系,代位继承人代替被继承人所继承的,只是被继承人继承的权利义务。

6、两者应继承份额的归属不同。转继承中可发生被转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归其配偶共有的情形;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期待的应继份则均归代位人,不发生与被代位人的配偶共有问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5329.html

分享给朋友:

“代位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人的问题” 的相关文章

户口本上如何加曾用名?

户口本上如何加曾用名?

一、有没有人知道怎样在户口本上加曾用名 1、在户口本上加曾用名应根据公安机关申请增加曾用名管理规定,凡公民申请增加曾用名的,须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充分。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材料,最好是曾经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名字。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还有增加曾用名的依据或当地派出所的证明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务管...

补办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补办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一、不同地区补办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二)香港居民身份证;(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四)《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二)澳门居民身份证;(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四)《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4、台湾...

彩礼返还是全部还是部分还 彩礼返还是全部吗

彩礼返还是全部还是部分还 彩礼返还是全部吗

一、彩礼返还是全部还是部分还 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则彩礼应当全部返还;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了,则彩礼部分返还,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的部分不需要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二、返还彩...

代位继承人是否有赡养义务?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代位继承人是否有赡养义务?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代位继承人无赡养义务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代位继承人在特定的情况下有赡养义务。我国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

自己的丈夫有病能否离婚,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自己的丈夫有病能否离婚,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自己的丈夫有病能离婚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老公生病住院了也是可以离婚的,可以跟对方签订离婚协议,去民政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离婚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通过法律途径办理离婚手续。二、离婚前跟别人有了孩子算重婚吗,该如何规定的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与对方是以夫妻关系来进行生活的话,那么最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是属于违反了我国的婚姻管理制度。很有可能会按照重婚...

一审未分割财产上诉状二审可以分割财产吗?

一审未分割财产上诉状二审可以分割财产吗?

一、一审未分割财产上诉状二审可以分割财产吗? 一审未分割财产上诉至二审时,二审一般会认为一审漏判,需要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如果当事人提出了调查财产的请求,一审法院没有进行调查,或者没有查清财产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就此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如果二审法院经过调查有尚未查清的财产的,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审。二、财产分割诉讼的程序,财产分割诉讼的程序 起诉财产分割...

分房睡多久可以离婚,法理如何?

分房睡多久可以离婚,法理如何?

一、分房睡多久可以离婚,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分房睡不是分居,不论分房多长时间,均不是认定婚姻感情破裂的依据。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自愿离婚的,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司法实践中能否在外地起诉离婚?法律上如何认定?

司法实践中能否在外地起诉离婚?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司法实践中能在外地起诉离婚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司法实践中,异地起诉离婚是可以的。一般而言,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但是如果被告存在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