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屋建筑不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哪些部分

房屋建筑不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哪些部分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5:04:04房产纠纷1030
房屋建筑不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哪些部分

一、房屋建筑不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一、不计算在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

1、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净高在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垛、挑沿、半圆柱、勒脚、台阶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

4、无柱雨篷。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以及房屋底层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7、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花园、泳池。

8、消防、检修等用途的室外爬梯。

9、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水塔、储油(水)池
二、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哪些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三、商品房建筑面积缩水怎么办
(一)购房者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
(二)要求请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购房款。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当然,由于开发商本身违约,购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房屋主体结构范围包括哪些

1、房屋的主体结构是指在房屋建筑中,由若干构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作用的平面或空间体系。主体结构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用以承受建筑物上的各种负载,如地基、承重墙等,建筑物主体结构可以由一种或者多种材料构成。

2、一般多层和高层房屋结构体系分为混合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筒体结构、筒中筒和多束筒结构、巨框框架结构、以及其他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哪些部分

1.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了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套内面积是整个户型外框线所围面积,外墙部分算到粉刷层外侧,和相邻户型处算到墙中。

2.公摊面积是公共交通部分(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等)面积按比例摊到每个户型的面积。

四、住宅中需要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是哪些

  

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墙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设面积。
  

7、住宅建筑内的技术层(放置各种设备和修理养护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雨棚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棚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有柱雨棚和无柱雨棚计算应一致)。
  

9、突出房屋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

1

0)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

1

1)突出墙面的门斗,眺望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

1

2)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阳台不论是挑阳台还是凹阳台,也不论是封闭阳台还是非封闭阳台,均按阳台水平面积的1/2计算阳台的建筑面积。
  (

1

3)住宅建筑内无楼梯,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并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
  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5294.html

分享给朋友:

“房屋建筑不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哪些部分” 的相关文章

买房子没有交房怎么起诉中介 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过户?房产证没有过户可以过户吗?

买房子没有交房怎么起诉中介 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过户?房产证没有过户可以过户吗?

一、买房子没有交房怎么起诉中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

桂林市兴安县房产税率表 璧山县个体工商户税收标准是怎样的啊

桂林市兴安县房产税率表 璧山县个体工商户税收标准是怎样的啊

一、桂林市兴安县房产税率表 房产税税率分为两种情况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

房屋被政府征收后,房屋所有人什么时候丧失所有权?

房屋被政府征收后,房屋所有人什么时候丧失所有权?

一、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在什么时候丧失所有权 征收决定书生效时丧失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一般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是,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审理、仲裁,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

房屋发生严重质量如何处理 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如何办

房屋发生严重质量如何处理 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如何办

一、房屋发生严重质量如何处理 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其解决方式有1、找开发商协商。2、向相关部门投诉。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3、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

水费发票到哪里打 物业代收水费的不开发票是合法的吗

水费发票到哪里打 物业代收水费的不开发票是合法的吗

一、水费发票到哪里打 水费发票可以在当地的自来水供水公司进行打印。具体规定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

退房需交违约金吗?退房违约金怎么算?

退房需交违约金吗?退房违约金怎么算?

一、退房要交违约金么退房违约金怎么算 要的。一般违约金是总房款的10%,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二、自如退房违约金是否必须交,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自如退房违约金一般是必须交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年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

2023年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

一、2023廉租房、公租房应该怎么样区别 1、概念的差异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它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久?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久?

一、想买房子,那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久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2、退休法定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贷款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的考虑放宽贷款年限。那么如何确定公积金贷款年限呢一般情况下来说,有以下四种确定方式:其一,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长不得超过30年其二,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其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