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不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哪些部分
一、房屋建筑不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一、不计算在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1、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净高在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垛、挑沿、半圆柱、勒脚、台阶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
4、无柱雨篷。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以及房屋底层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7、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花园、泳池。
8、消防、检修等用途的室外爬梯。
9、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水塔、储油(水)池
二、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哪些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三、商品房建筑面积缩水怎么办
(一)购房者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
(二)要求请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购房款。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当然,由于开发商本身违约,购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房屋主体结构范围包括哪些
1、房屋的主体结构是指在房屋建筑中,由若干构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作用的平面或空间体系。主体结构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用以承受建筑物上的各种负载,如地基、承重墙等,建筑物主体结构可以由一种或者多种材料构成。
2、一般多层和高层房屋结构体系分为混合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筒体结构、筒中筒和多束筒结构、巨框框架结构、以及其他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哪些部分
1.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了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套内面积是整个户型外框线所围面积,外墙部分算到粉刷层外侧,和相邻户型处算到墙中。
2.公摊面积是公共交通部分(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等)面积按比例摊到每个户型的面积。
四、住宅中需要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是哪些
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墙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设面积。
7、住宅建筑内的技术层(放置各种设备和修理养护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雨棚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棚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有柱雨棚和无柱雨棚计算应一致)。
9、突出房屋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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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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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出墙面的门斗,眺望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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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阳台不论是挑阳台还是凹阳台,也不论是封闭阳台还是非封闭阳台,均按阳台水平面积的1/2计算阳台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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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宅建筑内无楼梯,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并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
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