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能办离婚手续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镇上能办离婚手续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的,应到县级以上民政局办理,本地的乡镇政府不能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应到人民法院办理。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时,应持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由登记机关确认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范围。
在城市,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民政部门。在农村,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镇、民族乡民政部门。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法院起诉,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二、离婚,规定离婚探视权每月几次有规定吗
离婚法官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三、如果一方在监狱里能不能离婚,有没有规定?
如果一方在监狱里能离婚,但是是需要通过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形式离婚。比如说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如果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是需要找准人民法院的,也就是需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