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受伤未被认定工伤,可直接起诉吗?
一、受伤劳动者未经工伤认定可以直接起诉吗
1、工伤认定和工伤等级鉴定是处理工伤劳动争议的两个不可或缺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可见工伤认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它是一种行政行为。
3、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无权对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作出认定,也无权改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司法权不干预行政权。
4、因此,受伤职工在未经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以劳动争议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二、单方面发生交通事故,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单方交通事故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工伤保险是无过错责任保险,不因职工有过错而不认定为工伤,也不因为职工有过错而减少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方交通事故,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区域,因为工作原因遭受单方交通事故伤害的;二、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遭受单方交通事故伤害的;三、上下班途中方式单方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服主要责任的;四,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遭受单方交通事故伤害的。
三、工伤认定直接起诉法院是否可以
一、工伤认定直接起诉法院可以吗?可以的。
超过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伤者职工可以直接到法院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起一年内。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工伤赔偿问题直接起诉法院可以吗?
工伤赔偿问题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四、工伤认定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吗
您好,帮您了解到,对于工伤认定直接起诉法院有如下,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
五、工伤认定直接起诉法院是不是可以
工伤认定直接起诉法院是可以的。
超过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伤者职工可以直接到法院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起一年内。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规
[1]《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