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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包括调解书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4:02:57诉讼仲裁952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包括调解书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包括调解书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包括调解书。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要包括的就是判决书和裁定书。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拒不履行的是调解书当中的,是不能够按照犯罪行为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的。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办,执行裁定罪立案要求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是

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

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执行的,比如本身自己就没有财产,这种就属于无法履行,而不是拒不执行。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有
(一)客体要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二)客观要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因不知判决、裁定已生效而未执行的,或者因某种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实际困难而无法执行的,因为不属于故意拒不执行,所以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四、刑法中如何规定拒不执行裁定罪量刑标准,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刑法》中对拒不执行裁定罪规定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的量刑标准是拘役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拒不执行裁定情节特别严重,可以依法判处3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五、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数额认定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车辆鉴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发生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三)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四)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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