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淫秽物品牟利案件 销售淫秽物品可以当场处罚吗
一、销售淫秽物品牟利案件
取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所建立的网站、网页上主要为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2、在互联网上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行为人自己建立的网站、网页虽不属淫秽网站、网页,但在其网站、网页上与淫秽网站、网页之间制作链接服务。
3、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即在互联网上制作、复制、刊载、发送邮件等形式散布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二、请问一下销售淫秽物品可以当场处罚吗
不可以,我国的治安管理法对待传播淫秽物品的现象是不可以当场做出治安处罚的,还要渗入了解传播的范围以及,再根据情形来做出相关的治安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三、销售淫秽物品可以当场处罚吗
不可以,我国的治安管理法对待传播淫秽物品的现象是不可以当场做出治安处罚的,还要渗入了解传播的范围以及,再根据情形来做出相关的治安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四、贩卖淫秽物品犯法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五、贩卖淫秽物品是违法犯罪吗
1、犯法,根据法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六、自己看淫秽物品犯法吗,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有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那就是违法的,自己看淫秽物品是不犯法的。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