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顶包如何处理,交警
一、交通事故顶包怎么处罚,交通事故顶包怎么处理,交警
关于“顶包”行为法律责任的区分,首先,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主观上让他人顶替自己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为使顶罪行为得以实现,一般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是去查看、救助受害人,而是离开现场,联系朋友,预谋顶罪事宜。即使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者,而是由顶替人向交管部门作虚假供述。因此,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并适用肇事后逃逸情节予以量刑。这就是关于肇事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顶包怎么处理的解答。
二、肇事逃逸替人顶包会有什么处罚的
会追加刑法的刑事责任,这是不可以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找人顶包的行为,隐瞒肇事者真实身份的目的显而易见,而隐瞒肇事者真实身份出发点之一又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逃避法律追究。所以找人顶包行为一种特殊形式的逃逸。也就是说当发生事故即便找人顶包,那么会追加刑法的责任。
三、套牌无证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处2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车辆没有牌照,罚款20到200元,扣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和一百零一条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和一百零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四、轻微交通肇事逃逸顶包者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逃逸找人顶包的,根据案情,构成犯罪的,两个人都会受到刑事处罚,不构成犯罪的,都会受到行政处罚。
一,责任认定逃逸一般负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民事责任先由逃逸方的强险赔偿对方,一般剩下的由逃逸方赔偿。
三,行政责任罚款、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以上是为您整理的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判刑的相关信息。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五、肇事逃逸顶包的人被发现会该如何处罚
1、交通肇事逃逸顶包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涉嫌构成包庇罪,会被人民法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