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自动售水机的安装谁来负责 小区原来的工业用电,该小区该民用电,每家让出钱,合法吗
一、小区自动售水机的安装谁来负责
1、找到相关部门,签订有效协议通常新型小区的管理工作都是由物业来做的,一些还建小区、老社区会由居委会负责管理,在入驻小区前,应先找到这些负责小区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商谈自动售水机在小区的安装,维护及提供的要求等事项,然后拟定小区自动售水机入驻协议。
2、在小区管理者商洽下安装机器通过近期的电路和水路接入,完成机器的安装,做好水表电表的数据统计,机器装好后应做好检测,确保水电可用,确保机器可正常制水
3、贴好维护信息及水质检测报告在机器上要贴上自动售水机的维护信息,安装时间,耗材更换时间及小区水质检验报告等。
二、电动车电瓶被盗小区物业需不需要为此负责
业主电动车电瓶被盗,小区物业需不需要承担责任,主要看业主和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如果电动车停放在专用的封闭区域,比如车棚内,且有专人值守,物业公司也向业主收取了一定费用,那么,双方就形成了契约关系。一旦出现电动车被盗,物业公司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小区原来的工业用电,该小区该民用电,每家让出钱,合法吗
这是个用电类别划分问题,小区物业用电不是居民用电,也不是商业用电,应属于非居民照明用电。以前用电类别划分比较细,有非居民照明用电这个类别。现在一些地区的用电类别划分趋于简化,将非居民用电与商业用电、非工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等合并,统称为一般工商业用电,并重新统一定了价,它并不同于以前的商业电价。物业收费也就按一般工商业电价来收了,不能认为是按商业电价收费,因为不存在商业电价了。
四、小区外墙脱落砸车子责任归属,有哪些相关规定
律师解答小区外墙脱落砸车子责任归属
1、小区外墙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脱落砸车的,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2、小区外墙已过保修期,因物业公司未履行相应义务导致脱落的,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3、因第三人故意破坏导致外墙脱落砸车的,由该第三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五、小区物业可以断水断电吗
1、不可以。业主未缴纳物业费的行为虽然违反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物业公司无权采取对业主断水、断电的方式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应当采取催告或者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3、《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1]《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
六、小区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么
1、小区物业无权停业主的水电,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属于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无权采取停水电的措施。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引用法规
[1]《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