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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两次判离不符合法律规定,哪些因素导致?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00:13:11婚姻家庭1111
法院两次判离不符合法律规定,哪些因素导致?

一、法院2次判不离婚依据有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法院两次判不离婚依据有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已经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以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并且经过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认定为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二、三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三次起诉也不一定会被判处离婚,因为法院对离婚的案件判决通常不是以几次起诉作为判决依据的,而是以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到无可挽回来确定,所以如果真的很想和对方离婚,就一定要找到证据,证明双方的感情却已经是破裂,比如说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三、家暴离婚的法院会怎么判,有哪些相关规定

因家暴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只要法院在审理过程确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仍无法挽回婚姻关系的,会依法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审判过程中夫妻没有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的,或者在庭前调解过程中,夫妻和好的,法院依法不予判离。

四、二次上诉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规定是什么

二次上诉法院,如果有以下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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