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房是否视同销售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回迁安置房视同销售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需要的,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二、安置房多久能够过户,需要缴纳税费吗
一.安置房需要5年的时间才可以进行过户,过户前还需要办理土地证才可以拥有全部的产权。二.如果需要过户,那么就需要缴纳以下的税费:
1、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
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营业税差价*
5.
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 土地增值税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总额的3%扩展资料房屋交易缴纳税费。
三、我家是回迁房,要办房产证要交税吗?交多少?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销售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销售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2、首先需要看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通过走的正规程序审批之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产权证下发之后将会被注明为“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但是不完全受到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制约,产权登记费,2000年5月1日按80元/套收取。
3、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
2%,手续费3元/平方米。
四、安置房转让需要缴哪些税
转让安置房的税费有买房人需要缴1.5%的契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卖房人需要缴5.
5%(房产证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交易费。
五、地下人防设施房产税需要缴纳吗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
2005〕181号)第一条的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2、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引用法规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第一条
六、个人所得税应补退税额需要缴纳吗
个人所得税是区别项目来计算缴纳的;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缴纳流程。
第一,适用于代扣代缴程序的,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中奖等偶然所得是由发放收入的单位来代扣代缴的,你在收到钱的时候税款已经给你扣掉了,代扣代缴单位会在次月的15日内缴纳的地税局。
第二,个人在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按月办理纳税申报,年终3个月内汇算清缴,只要包括承包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
第三,是没有税务登记的个人,但是每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需要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办理自行申报,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索取表格,计算填写以后缴纳税款就可以了。
公民或者是企业只要是通过正规的合法的渠道所取得的收入,无论收入多少都属于当事人合法的个人财产,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能因为公民或者企业的收入高,就无缘无故的去判定涉嫌偷税漏税。只不过,收入高的这些人,相应的应该向国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也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