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可以进行伤残评定吗?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可以进行伤残评定吗
1、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2、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经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颅脑损伤较重者应有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光片。
3、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4、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伤残评定书》由事故办案单位取回。
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体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体伤残评定标准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
10%,每级相差10%。在按照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后,保险公司或者是肇事者对受损害人的赔偿金额的计算,就按照评定的等级和当地具体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
三、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规定
1、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
2、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四、交通事故,如何作伤残评定的
1.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也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