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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交通安全是什么?

法律咨询网2023-06-29 23:11:20交通事故1057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交通安全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交通安全是什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来历证明;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以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司法解释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2]《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八条
[3]《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4]《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附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违章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第90条的规定处罚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通常都是罚200元。如果已经开出了现场处罚单,那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好罚款,否则会有滞纳金的,不过从09年的4月1日起取消了天价滞纳金(滞纳金最多为罚款的本金)。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56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63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3条
[2]《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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