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没有协议书是否可以离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没有协议书是否可以离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咨询网2023-06-29 23:20:12婚姻家庭2063
没有协议书是否可以离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一、没有协议书是否能离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没有协议书能离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书才能办理离婚登记,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由法院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作出判决,不需要双方有离婚协议书也能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二、合同没有约定解除条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三、当事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一、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四、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协议有效吗,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协议有效。合同解除协议是在合同签订成立生效后,根据合同的约定,或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行为,合同解除协议依法成立即有效。

五、没有协议书是否能办理离婚

1、没有协议书能离婚。

2、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书才能办理离婚登记,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由法院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作出判决,不需要双方有离婚协议书也能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六、法律规定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可以

1、《民法典》不履行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或法定解除。协议解除的方式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方式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如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2、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2895.html

分享给朋友:

“没有协议书是否可以离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的相关文章

养子女与继子女的继承权如何区别?

养子女与继子女的继承权如何区别?

一、养子女有继承权吗,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赡养是赡养,继承是继承,不要混淆,不赡养有法律方式可以解决,该采取的时候必须采取,否则不能以此为由对抗其继承,遗嘱继承是另一回事。实际上没有一个人不把自己的钱款或者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再不孝顺,也是自家的根,也给自己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别人做不到这。另外除非当事人自己主动承认是老人的个人财产,而且就是不要,否则视为家庭财产,用以上是继子女赡养有继承权吗的回答...

同居与婚姻的区别,如何区分事实婚姻和事实婚姻

同居与婚姻的区别,如何区分事实婚姻和事实婚姻

一、同居与婚姻的区别,如何区分事实婚姻和事实婚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成的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

陕西长安婚检都查啥 军婚的女性婚检都检查什么

陕西长安婚检都查啥 军婚的女性婚检都检查什么

一、陕西长安婚检都查啥 一、很多未婚男女青年都想了解婚检有哪些项目,哪些是必须检查的。二、必查项目有1.法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乙肝等,这些疾病可以通过抽血或涂片排查。2.较重的精神病。如严重的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这些疾病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患者的心理问题还会引起很多严重后果。此类疾病需要精神科医生诊断。3.生殖系统畸形。此类疾病直接影响生育,其中一些疾病男科和妇科医生可...

婚前财产协议写法,婚前财产分割,婚后财产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写法,婚前财产分割,婚后财产协议

一、婚前财产协议怎么写,婚前财产怎么分割,婚后财产协议  甲方(系男方)  乙方(系女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的协商,就婚前财产协议达成如下协议一、婚前财产的范围甲方的财产(详细列明)。乙方的财产(详细列明)。为了建立家庭,双方共同出资购置了(详细列明)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详细列明)归甲方个人所有(详细列明)归乙方个人所有(详...

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如何执行,是否有相关规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如何执行,是否有相关规定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如何执行,有没有相关规定 1、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后,将会把裁定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负责强制执行,公安机关、村委会以及居委会等应当协助法院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收到送达后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将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指派人员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谈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

孩子抚养权可以延期开庭吗 离异家庭,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变的吗

孩子抚养权可以延期开庭吗 离异家庭,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变的吗

一、孩子抚养权可以延期开庭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二、抚养权能变更吗,孩子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山西代位继承转继承有几种差异 山西代位继承转继承差异是几种

山西代位继承转继承有几种差异 山西代位继承转继承差异是几种

一、山西代位继承转继承有几种差异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亦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多种场合。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之中。3、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被转继承人为享有继承权的全体继承人或受遗赠...

夫妻私下签署的离婚协议内的财产分割未到民政局办理,是否有效

夫妻私下签署的离婚协议内的财产分割未到民政局办理,是否有效

一、夫妻私下签的离婚协议内的财产分割,但是没有到民政局办理,是否有效 1、无效,因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2、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由于你们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未果,故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协议中所约定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