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未约定利息,如何解决?法律有规定吗?
一、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办,有没有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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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二、借款时未约定利息如何处理,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三、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期间,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利息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而计算民间借贷利息的截止支付期间的办法主要是
1、以付清之日作为逾期利息的截至日;
2、以法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作为逾期利息的截止日;
3、以生效裁判文书指定的日期作为逾期利息的截止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四、民间借贷时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1、民间借贷时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协议补充约定利息。但是如果合同另一方不同意协议补充的,视为没有利息。合同双方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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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第二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第二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五、关于借款未约定利息怎样处理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未约定利息的,一般视为没有利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所以,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如果对方逾期未还款,出借人可以要求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