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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居住证租赁合同范本

法律咨询网2023-06-29 23:34:49房产纠纷1447
办居住证租赁合同范本

一、需要办居住证,请问办居住证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办居住证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同意约订如下

1、承租方向出租方承租位于租住之用,租期为年,由;

2、租金为每月每间房屋人民币元,租金实行每月支付;

3、保证金为每间房屋人民币租金和保证金;

4、承租方负责对房屋内的水电保持正常使用,并进行;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分租或转租别人,否;

6、承租方在该物业同若有任何违反经营活;

7、本协议为一 房屋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承租方 双方同意约订如下

1、承租方向出租方承租位于租住之用,租期为 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金为每月每间房屋人民币元,租金实行每月支付先付后住原则。如承租方欠租金超过天,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同时承租方丧失租权,并不退还承租方违约金;承租方暂存房屋内物品自行清出,否则视为无主物品,由出租方自行处理。

3、保证金为每间房屋人民币租金和保证金。

4、承租方负责对房屋内的水电保持正常使用,并进行维修。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分租或转租别人,否则视承租方违约处理。

6、承租方在该物业同若有任何违反经营活动或行为,出租方不负责且更有向承租方追讨责任的权利,并视承租方违约处理。

7、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持一份,一经签署,即时生效。

8、本合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惯例及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或由出租方及承租方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名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律允许未成年签租房合同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法律允许未成年签租房合同。

16至18周岁依靠自己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签订的租房合同有效,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签订的租房合同经法定监护人追认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三、没有房屋租赁合同,能办理营业执照吗

1、没有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

2、对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一个是房产证明,另一个就是租赁合同,没有租赁合同就无法说明使用权归属,这两个材料是必不可少的。

3、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八条【营利法人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

四、两家人同时租一个房东的一个房子,两家人都可以办居住证吗

可以办。
要准备基本材料,包括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开此证明时,需要房东缴纳5%的房屋租赁税。这一点需要和房东沟通。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材料齐全给予办理

五、房屋出租人什么时候可解除合同,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房屋出租人在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都可以解除合同,比如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合理期限不支付租金。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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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3]《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九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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