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打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物业费怎么可以打折,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物业费可以打折的情形包括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给先期入住业主造成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的。未入住、未使用物业可打七折。没有计入房产面积的房屋不收服务费。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引用法规
[1]《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七条
二、物业公司起诉我不交物管理费,我应该做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物业公司起诉不交物业管理费的,建议积极应诉。
如果物业公司不作为的,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物业没有履行管理的义务,例如有损坏,需要物业维修,物业拒绝维修的,可作为对抗支付物业费的理由。
如没有正当理由的,则需要缴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三、物业收入支出要向业主公开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物业收入支出要向业主公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的方式向业主公开,并且还要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三条
四、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1、欠物业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物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案件之后,法院会首先查封被执行人账户,如果账户中有钱就会进行划扣,如果没钱的话会查封名下其他资产然后进行处理。
风险提示强制执行期限
如果是可执行的案件,一般的执行期限是在法院接受原告方的申请并进行立案后的六个月内执行完毕,但要是属于非执行案件的话则一般执行完毕的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如果在执行期间,要中止执行则需要扣除中止执行的时间。如果由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应当向执行法院的院长或者副院长报备并通过后可延长期限。
五、拖欠物业费,物业费法院强制执行吗
根据《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在交房后业主就必须交纳这笔费用。《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上为物业费法院强制执行的解答
引用法规
[1]《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