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必须经过的程序有哪些?
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经过的程序有哪些
合同订立分为两个阶段(一)要约。要约就是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承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
二、当事人订立合同只能用书面形式吗,有哪些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建议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明确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既便于取证,也更有利于守约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三、未成年人可以订立合同吗,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一、未成年人可以订立合同吗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下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但是关于其行为能力却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类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类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三类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由此可见,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原则上都无权订立合同,但是如果他们订立的合同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无论如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1、口头形式,是以口头语言的方式订立合同,其意思表示是用口头语言的形式来表示的。
2、书面形式,是以文字等有形的表现方式所订立的合同。如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3、其他形式是指不同于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公证形式、鉴证形式等。订立合同采用何种形式,通常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什么条件
合同当事人的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具备合同缔约适格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须有一定的资质或能力能够依法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义务;
3、双方当事人的缔约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公平原则等。
五、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1、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合同是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2]《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