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抢注如何维权?
一、我国商标抢注如何维权?
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要求对方停止使用。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在中国被恶意抢注的商标怎么维权?
如果在中国商标商标被恶意抢注应如何应对,首先需要证明别人是恶意抢注,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措施撤掉对方的商标。分时间段有两种办法,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提出相关诉讼,公告期异议。公告期结束以后可以提争议撤销。
三、被抢注商标的农产品该如何维权,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商标被抢注如何维权?《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商标异议,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如果权利人错过了商标公告期,未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在商标核准注册之日后五年内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宣告该商标无效。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
[1《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
[1《商标法》 第四十五条
[2《商标法》 第十三条
[3《商标法》 第十五条
[4《商标法》 第十六条
[5《商标法》 第三十条
[6《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
[7《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