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怎么办?
一、强奸案,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怎么办
人民法院在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后,如果认为案件的证据不足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会依据具体的案情作出如下的判决1、案件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的,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作出有罪的判决2、如果案件的犯罪事实不清楚的、犯罪证据不充分的,作出无罪的判决3、依据法律的规定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的,作出无罪的判决而在案件审理的阶段,检察机关认为案件证据不足的,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案件,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应该在一个月内侦查结束。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二、强奸证据不足警方会怎么办
强奸证据不足一般会撤销案件。
如果公安机关对强奸案件立案侦查后,经侦查证据不足,没有发现犯罪现实的,一般会撤销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三、强奸案有双方口供证据不足要怎样办
1、证据不足应该作出无罪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四、强奸案有双方口供证据不足应该如何办
1、强奸罪证据不足的处理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可以退回两次。如果二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