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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交警大队的扣车期限是多久?

法律咨询网2023-06-29 22:42:28交通事故1361
交通事故后,交警大队的扣车期限是多久?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大队的扣车期限是多久

1、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2、因此,交交警部门应在对其扣留的事故车辆完成检验、鉴定后的5日内,也就是在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5日内,应及时通知车主领取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否则,即为违法扣留。

引用法规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

二、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期限是多久,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5日内应当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经批准还可以延长10日,也就是30日,鉴定完成后,应当在5日内发还车主,所以,交警扣留事故车辆一般是30天至40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三、交通事故中暂扣车辆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1、交通事故中暂扣车辆的期限一般在三十五天内,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扣留后应当进行检验或鉴定,鉴定的时间一般在三十日内,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四、交通事故私了扣车期限是多久,法律有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私了扣车期限是最长可以达到40天的时间。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是发生了事故之后需需要调查具体的原因,还有就是划分一下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评定的话,是可以对于事故的车辆来进行扣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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