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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相关问题解答

法律咨询网2023-10-26 08:48:27交通事故22
交通事故相关问题解答

一、意外认定书是交通肇事,不知其流程是怎样的,恳请律师支招

办法我无太多,首先既然已经赔偿说明交警的意外认定书已经下了,这个基本上不能改变了。所谓的无保险,通常指的是无车身险、第三方职责险这样的附加险种,因为我国法律限定车辆上路必须买交强险,而附加险由个人选择(借贷买车除外,比如你这样的)你们之间的职责我个人区分一下,不愿意定准确,全部职责肯定算不上,因为2车均在倒车,但是他在主路,你在辅路,原则上你们2个同等,也有可能你主他次,但是全部职责肯定算不上,因为2个人都有错,只是你们车的位置不相同罢了。交通意外无导使人员丧命、受伤的,通常只隶属民事纷争,你要想恶心他你就不出钱,不过我个人建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用钱买教训还是应该的,也能给你长点记性,更何况你走路途给狗咬一口难道你还回头咬他一口?以后敬而远之就好了。只能说这么多了,不过希望还是我说的有错吧。。

二、同学遇到交通事故,那交通肇事不接受调解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愿调解的解决办法

1、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在我们的国家里在校大学生交通肇事,可以取保候审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可以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因此,案子移交检察院后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四、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怎么调查?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以上是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五、您好,咨询一下交通肇事人肇事后离开现场去医院属不属于逃逸

1、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不属于逃逸,其余情况属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六、交通肇事事故重新认定可以吗?需要在哪里认证

1、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事故重新认定问题有以下规定是可以申请重新认定的,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认可的解决方法,其具体如下

2、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3、事故认定书是否采信,则须由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审查判断,而不是不加审查一概当然认定采纳。如果达成调解发生“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责任书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采纳交通事故认定的意见,需要经过证据审查以后方可以确定。

七、交通肇事逃逸,怎么查

你好,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怎么查这个问题,可以向交警队查询,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交警机关是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的主管单位。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以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警察大队报案,或受害人家属也可以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由交警部门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或受害人家属也可以通过事故发生地的群众查找线索。或者周边的商店商场安装的摄像头有没有拍到事故发时的线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第三十三条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四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后,应当按原范围发出撤销协查通报。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三条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四条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五条
[5]《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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