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中的优先权,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主要是,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主要有如下
1、担保物权优先权,它是基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而成立的优先权;
2、破产费用优先权,它是基于公有或共同费用等经济原因而成立的优先权;
3、劳动债权优先权,它是基于维护基本人权特别是生存权而成立的优先权;
4、税收优先权,它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需要而成立的优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二、清算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
清算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司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
三、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公司破产清偿比例是多少
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指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公司破产清偿比例是多少?公司破产有什么后果?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李鸿雁律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