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 有关暴力取证案件的解释规定有哪些

有关暴力取证案件的解释规定有哪些

法律咨询网2023-06-29 22:30:01刑事辩护699
有关暴力取证案件的解释规定有哪些

一、有关暴力取证案件相关解释规定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四)暴力取证案(第二百四十七条)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二、有关暴力取证案件的相关解释规定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四)暴力取证案(第二百四十七条)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三、有关暴力取证案件相关司法解释主要规定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四)暴力取证案(第二百四十七条)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四、有关暴力取证案件的相关解释主要规定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四)暴力取证案(第二百四十七条)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五、有关暴力取证案件的相关解释重要规定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四)暴力取证案(第二百四十七条)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六、有关暴力取证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主要规定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四)暴力取证案(第二百四十七条)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2118.html

分享给朋友:

“有关暴力取证案件的解释规定有哪些” 的相关文章

最高法关于高利转贷犯罪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什么主要?

最高法关于高利转贷犯罪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什么主要?

一、最高法高利转贷犯罪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

偷亲人的钱会构成盗窃罪吗 盗窃家人的钱会构成犯罪吗

偷亲人的钱会构成盗窃罪吗 盗窃家人的钱会构成犯罪吗

一、偷亲人的钱会构成盗窃罪吗 1、偷亲人的钱一般不会构成盗窃罪。2、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中学生偷别人的钱是否构成犯罪,有没有法律规定 中学生偷别人的钱不一定算犯罪,如果当事人偷钱的数额不大就不会构成犯罪,只是构成...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

一、刑法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规定刑事量刑标准是多少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法律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规定刑事量刑标准是多少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掘古墓葬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盗掘古墓罪的定罪量刑?

盗掘古墓葬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盗掘古墓罪的定罪量刑?

一、盗掘古墓葬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本罪的处罚标准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上述“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一般是指十九世纪中叶以前的城垣的残迹,埋没的古代建筑的废墟,古代的地上地下建筑如...

判决罚款没有钱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罚款没钱怎么办

判决罚款没有钱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罚款没钱怎么办

一、判决罚款没有钱怎么办 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对方以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偿还。也可以协商由对方以劳务的方式予以偿还。起诉后如果对方仍然一直不还钱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成立犯罪应该判刑多久?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成立犯罪应该判刑多久?

一、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成立犯罪应该判刑多长时间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涉嫌成立犯罪的要判刑会判多久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犯罪预备算是犯罪未遂吗 犯罪预备算犯罪未遂吗

犯罪预备算是犯罪未遂吗 犯罪预备算犯罪未遂吗

一、犯罪预备算是犯罪未遂吗 犯罪预备不算是犯罪未遂。犯罪预备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着手犯罪行为,只是在准备工具。为犯罪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犯罪,但是客观原因导致犯罪目的没有实现。两者位于犯罪的不同时间段,所以犯罪预备不算是成立未遂。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

两高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相关解释规定

两高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相关解释规定

一、两高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相关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重要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