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只能解决经济纠纷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根据规定仲裁只能解决经济纠纷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规定仲裁经济纠纷,类似于合同纠纷或者是其他的侵权行为引发的纠纷等等都是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属于行政争议或者是婚姻收养等类型的纠纷,是不能够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裁决约定执行法院合法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仲裁裁决约定执行法院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程序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应当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是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处理,因此这是有强制性法律规定的。
三、仲裁调解仲裁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是对“劳动仲裁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条件是什么?”的回答。
四、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仲裁的审理方式有哪些
1、开庭审理
《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
2、书面审理
《仲裁法》第39条在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的同时,也规定如果“当事人协议下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即进行书面审理。所谓书面审理是指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到庭参加审理的情况下,仲裁庭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书面材料作出裁决的过程书面审理是开庭审理的必要补充
按照《仲裁法》第39条的规定,仲裁审理的方式可以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
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39条
[1]《仲裁法》 第39条
[1]《仲裁法》 第39条
五、仲裁裁决的不服怎么办,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的方式是一次裁定结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后在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仲裁裁决不服起诉管辖法院是哪个,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对于仲裁裁决不服从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因为仲裁和法院的起诉是两个平行的程序,也就是互相排斥的,如果仲裁机构对一个案件下达了最终的仲裁结果,而当事人不服从的,那么是可以向法院发起撤销仲裁的申请,但是不能向法院发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