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应承担什么责任,监护人的
一、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应承担什么责任,监护人的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承担责任。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被监督、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法律设立监护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不能处理自己事务的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二、法人负责负担被监护人的赔偿责任吗
1.法人负责负担被监护人赔偿责任,单位可以作为监护人。
2.法律规定,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你好,问一下对被监护人造成的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实践中,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与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不同的,具体的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同时,小编还为大家带来了监护人职责方面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